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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读懂绿色矿山发展沿革

    来源:地矿事业部发布时间:2018-12-04浏览次数:3543

    绿色矿山是什么

    绿色矿山(Green Mine,也可称Bio-friendly Mine)是一种综合考虑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影响的现代矿山建设模式,其目标是矿产资源的开发从设计、建设、生产、服务期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资源利用率高、对环境负面影响小、综合效益大,使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协调优化的生产模式。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构建绿色矿山,就是实施矿山企业的清洁生产以及随其伴生的绿色技术体系。

    绿色矿山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早在19世纪,英、美等西方国家就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此时“绿色矿山”概念仅停留在单纯的对矿区植被的保护,以及对矿区周边环境的美化上。这一时期的“绿色矿山”要素就是环境。

    第二阶段:二战以后,经济社会急速发展,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前所未有,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地球的资源,特别是能源、矿产资源等是有限的,因此,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应该被列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此时的“绿色矿山”概念已经从单纯的环境保护延伸至“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三阶段:当代,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问题,资源综合利用研究也取得了众多进展;工业文明对地球的污染与破坏已引起了全人类的重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成为重要话题;经济的空前发展,带来了人权的高度发展,“以人为本”已成为全世界共同认可的基本准则;各国已达成了“科技创新是人类发展与进步的唯一途径”的 共识。

     

    我国绿色矿山发展沿革

     

    2007年

    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会上提出“发展绿色矿业”的倡议。倡议立足于我国当前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指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一方面,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另一方面,不少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仍然比较粗放,节能减排任务繁重,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转变传统意义上以单纯消耗矿产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和高耗能为特点的开发利用方式,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真正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已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8年

    2008年11月25日,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矿业联合会与11家大型矿山企业倡导发起签订《绿色矿山公约》,得到许多矿山企业的广泛肯定和积极响应。

    2009年

    2009年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文中指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我国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规划》中,提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明确要求,并确定了“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

    2009年1月20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为坚持科学发展观,规范企业行为与加强行业自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绿色矿业,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会通过了《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业公约》。

    2009年10月20日,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天津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同志致信大会,并指出“新的形势下,中国政府将把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作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足国内,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增加资源储备和供应;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为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2009年11月8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在烟台举办“2009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论坛的主题是“绿色矿山”。在论坛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动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国土资源部门将从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和建立标准体系、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两大方面、七项措施重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010年

    2010年5月13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布中国矿山企业《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报告》高度赞扬了矿山企业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但是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继续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安全生产”,积极促进矿山与社区的和谐。

    2010年8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随文附带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这是第一份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提出的建设“绿色矿山”的明确要求,也是后来绿色矿山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2010年9月5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山西大同举办“2010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主题为“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内容有:一是研究和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与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矿业,科技创新与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新模式、新举措和新经验,以及政策建议。二是,总结和介绍矿业企业在矿产共伴生资源,低品位和难选冶矿产资源,尾矿、赤泥、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以及地下残煤气化与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以及实践成果与经验。三是,宣传创建"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总结和介绍矿业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成果、经验与体会,通过先进典型和示范的带动作用,推进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010年9月15日,国土资源部,鞠建华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进一步明确了“绿色矿山”的概念,并指出“绿色矿业已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1年

    2011年3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首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等37家单位上榜。

    2011年7月18日,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联合会,《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技术要点和编写提纲》。这是一份对已有“绿色矿山”建设经验的总结,也是一份未来“绿色矿山”建设与评选的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2011年11月21日,中国矿业联合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首批“绿色矿山”企业授牌。

    2012年

    2012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烟台宜陶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夼矿区等183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12年6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到2015年,建设600个以上试点矿山,形成标准体系及配套支持政策措施;2015~2020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的总体目标。 新办矿山达不到绿色标准将不能获批。

    2013年

    2013年4月7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估及社会公示,确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等239家单位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14年

    2014年7月28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要求,经专家评估及社会公示,确定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鲁家山矿等209家单位为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17年

    2017年3月24日,浙江省湖州市出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标志着我国首个地方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发布实施。《规范》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资源环境、企业管理、认定与监管要求。《规范》要求,在资源利用方面,绿色矿山的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指标,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矿区应建有截排水系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实行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方面,矿山粉尘达标排放,矿山粉尘浓度小于等于1毫克/立方米,矿区大气环境、矿区和矿界周围噪声排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区、加工区、运输系统、办公区、生活区和码头实现洁化、绿化、美化,绿化覆盖率达到可覆盖区域面积的80%以上;闭坑验收时,边坡治理率达到100%。

    2017年5月11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意见》明确了煤炭、石油、有色、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等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1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为制定具体标准提供指导。

    2017年12月17日-18日,于郑州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2017年工作会议上,煤炭、有色等9个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通过了技术审查,有望明年颁布实施。

    2017年12月21日,举行的绿色矿业发展战略联盟成立大会上,我国首个绿色矿山建设全国标准——《固体矿产绿色矿山建设指南(试行)》(T/CMAS)正式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涵盖矿山建设期、运行期和关闭期全过程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及在建矿山的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公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开发建设。

    2018年
        自然资源部2018年6月发布《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这是目前全球发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将对我国矿业行业的绿色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自然资源部此次发布的9项行业标准包括《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3-2018)、《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4-2018)、《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7-2018 )、《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8-2018)、《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9-2018)、《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20-2018),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我国绿色矿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探索的道路上不断进步,寻求经济与环境的平衡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行矿业循环经济,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和环境效率,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设绿色矿山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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